□释〈妙法、莲华〉
• 倓虚法师开示
- 黄威南白话译述
佛陀宣说:《妙法莲华经》,是诸经中的王者(——是地位至高无上的指导者,终极的佛法);为什么呢?因为这个“法”精纯、圆满、独特、微妙,而又是如来最后所宣说的法义:揭开了之前四时说法的权宜方便,以显露一乘的实相;展开一代时教(毕生说法)的表面形“迹”、以显示久远以来(内涵久驻)的“本”源,全始要终——彻头彻尾精细无遗,罄无不尽——完整详尽地披露,是世尊五十年说法的总结归宿——唯有这番本怀!由于这个经名题目,又是诠释这一部经典的重要纲领,所以(决定在此)加以解释说明。
或许有人会说:智者大师(不是早就)注解有《法华玄义》,发挥说明本经的纲要和细则,(具体详细的程度)可说是无微不至,(内容)已经可说是尽善尽美了!您又何必再做解释呢?我的答复是:正因为《法华玄义》的尽善尽美,篇幅大、义理深,让初学的人有望洋兴叹的感慨,(於是)我撮取其中重要的精义,顺应当前的时机,为了方便学习者得以窥探全经的主要宗旨,所以专门解释“别名”这四个字:
这部经以“法喻”为名,选取“莲华”来譬喻“妙法”,以“妙法”来配合“莲华”——要知道:“法”,即(形)“式”,尽此世界的虚空宇宙山河大地飞(行天上或)潜(伏山林水中地底洞穴)的动(物和)植(物),以及一切诸种形形色色…等,乃至佛家的各种名相术语,例如:五蕴、十八界…等,无不具有他们各自的形式,所以概括起来给它安一个名词,为:“法”。既然称之为“法”,又为何(还要加以)形容为“妙”呢?所谓的“妙”,是“心不可思、口不可议”的意思——无以名之,所以说“妙”!啊!这器世间的一切万物都很微“妙”,而一般芸芸众生却茫然不知!所以特别举出“莲华”这一物的不可思议,以此类推其他万事万物。
或许我们要问:莲华怎么个不可思议呢?(且听我)细细道来:它的色、香、味等,没有一样不是不可思议的呀!色、香姑且不论,且来研究一下:假如我们现在来品尝莲子的味道,心中试着思维看看:与什么味道相似呢?口里试着议论看看:与什么味道相同?您是要说它像是芡实的味道呢,还是和百合的味道相同?然而事实上,都不是、都不尽相同!它们彼此各有各的味道,而不是莲子的本来味道;又:“莲子”二个字,乃是徧计的假名,如果去掉它的假名,再思维它的真正味道,应当没有一个“名称”可供议论了…所以说是“不可思议”!
或许又有人问:既然说万物都微妙,那又何必特别例举莲华来说呢?回答是:一切诸法固然如此,但是以“莲华”这一法,它微妙的涵义最明显表露!举凡世界上的万物,无不各自具有它的因果,而世人固执地分别,一味执着拘泥于先因后果,因此用莲华的“华果同时”、“互为因果”、“无所先后”、而“分别(先后)不可得”的特征,正可以用来譬喻诸法的微妙(不可思议);再来看看芥子与芥菜的因果先后,也可以证明无有一法而不微妙!
或许还有人会说:(我们)虽然知道了法法皆妙——世间万法都微妙不可思议,但这究竟与我们的(学佛)修行有什么关系?答案是:关系太大了!这关系着:如来出世的本怀,就只是为了要让众生认识这法法微妙的真实,而(明白之)后则无(有一)法可(供)执着了…既然不执着法了,就名为:“破法执”,法执既然被破除了,法性就(自然)显露了!所谓的“法执”,即是徧计的所知障,又称为“无明”,无明既然被破除,法性炯然显现,纵使依然还余留我执的烦恼障,也可以任运脱落,猶如外皮被剥去了之后而皮肤上的毛发要安附在那里呢?到了这个阶段,则我们生死的大事也就了然了,如来出世所为的大事也就完毕了。
∼ 威南 学 2020.7.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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▷附录原文:
□释妙法莲华
佛说妙法莲华经、为诸经之王、何以故、以其法纯圆独妙、而又为如来最后所说、开前四时之权、以显一乘之实、开一代之迹、以显久远之本、全始要终、罄无不尽、五十年说法之归宿、唯此本怀、以是名题、又诠一经之要领、故释之、或曰、智者大师、注有法华玄义、发明其纲要细则、无微不至、可谓尽善尽美矣、子何须又更释为、答曰、因其善美故、文博义幽、初学者有望洋之叹、余撮其要义、顺于时机、俾学者得窥探全经之旨、故专释别名四字也、是经以法喻为名、取莲华而喻妙法、以妙法而合莲华、夫法者式也、尽世界之虚空宇宙山河大地飞潜动植、及诸形色等、乃至佛家之名相、如五蕴十八界等、莫不各有其形式也、故概括其名曰怯、既谓之法矣、又云何言妙、所谓妙者、乃心不可思、口不同议之谓、无以名之、故曰妙也、夫器世间之万物皆妙、而众生不知、故举莲华一物之不可思议、以例其他、或曰、莲华云何不可思议、曰若色香味等、无一非不可思议也、色香姑不论、且如尝莲子之味、心试思之、与何味相似、口试议之、与何味相同、将谓其似芡实之味乎、抑同百合之味乎、然皆非也、彼各有其味、而非莲子之本味也、又莲子二字、乃徧计之假名、若去其假名、再思其真味、当无名可议也、故曰不可思议、或曰、既云万物皆妙、何必特举莲华以为耶、曰、诸法固尔、唯莲华一法、妙义最显露耳、举世界之万物、莫不各具其因果、而世人固执分别、必拘于先因后果、故以莲华之华果同时、互为因果、无所先后、而分别不可得者、故可喻诸法之妙也、更观芥子与芥菜之因果先后、亦可证无一法而非妙也、或曰、虽然知法法皆妙、究与吾人修行何关、曰、大矣哉、其关系也、如来出世之本怀、唯令众生识此法妙、而后则无法可执、既不执法、名破法执、法执既破、法性显矣、所谓法执者、即徧计之所知障、又曰无名、无名既破、法性炯然、纵余我执之烦恼障、可任运脱落、如皮去而毛安附、至此则吾人生死之大事了矣、如来出世所为之大事毕矣。
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
释〈妙法、莲华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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