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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

甚么是诸法实相?

□甚么是「诸法实相」?
  《妙法莲华经》——是这部经的通名(本经的名字),(关于经名的意义,)以上已经大略解释过了。至于在①(经)名之后,还有:②体、③宗、④用、⑤教,实为经文前,五重玄义,也还都必须一一加以分别概略解释,以便(有心学习的)修行人(对本经内容中所揭示的宇宙人生原理以及修行的方法可以)有所领悟和体会,才不至于发生深浅莫辨,修持错误的情形。

(以上这段总提五重玄义名目之间的关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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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什么说(经)名后有体呢?因为(经)名乃是依据(本经的实)体而安立的。如果没有实体,则此经名字,便无从安立。所以紧接着经题名字之后,再提出本经的实体:本经(《法华经》)是以诸法实相为体。
  “诸”这个字,是“众”的意思。“诸法”,就是:“一切法”。“法”,有“法则、轨则”的意义。这里的“法”字,应作为“样子”来理解。举凡宇宙之中,高山河流大地之上,形形色色的森罗万象,包括飞行空中或潜伏水底地下的各种动物和植物,各自都有各自不同的样子。所以“诸法”,就是指形形色色、各种各样。例如口中所说的话,心里所思维的念头…这些现象或概念。
  “实相”这个词儿,意思是:(❲宇宙人生❳具体)真实的形相和状态:不虚不假,不幻不妄,(也就是)所谓的“本体”。有人问:「前面不是说:“名”为(暂时假设的)“假名”,这里又来说什么“诸法实相”——一(会儿说)“假”、一(会儿又说)“实#,这不是几乎等于自相矛盾吗?」(问话的人却)不知道世人对于世间一切(诸)法,往往执着假名为实相,偏向于“有”这一边;二乘圣人又矫枉过正,视一切法,都虚幻不实,(这样一来,)则又偏向于“空”这一边(——走向另一个极端)——(正是俗语)所谓:“扶得东来西又倒”啊!佛经中说:「是法住法位;世间相常住。」又说:「治世语言,资生事业,皆顺正法,皆入实相。」——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语、举手投足,不论谋生工作、衣食住行,都一一随顺正法、投入实相之中。“法法圆彰”——其实世间诸法,每一法都是圆满的呈现,“法法皆妙”——每一法都那么殊勝微妙,只怪(我们这些)世(俗凡)人分别心太重,反而(自己起了颠倒的妄念)把“妙法”弄成“不妙”啊!虽然如此,诸法实相,依旧固然自若,(好端端地纹风未动)。
  
∼《倓虚大师普门品讲录(白话译述)》系列5a
  
  ∼ 7.28.2020 威南 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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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诸法实相,是现量的境界,无法通过揣测推断,也不可能采用排斥分别的方式来证知。只要一动心思去揣测分别,便成了(认知事实真相的)障碍。现在再假设一个譬喻来说明:就有如“世间”这个词儿中的“世”字,包括“三世”来说,有过去世、现在世、未来世;“间”,就是对立、阻隔。就是肯定“这边”是这边而否认这边是“那边”,同样地,“那边”不是“这边”!“这里”与“那里”对立阻隔,“那儿”也与“这儿”互相隔开对立成两个极端,不再融洽连贯,两边一路直接相通。好像还真有个“定相”(——固定的界限)在其中。追根究底,依据事实来说,过去世中,也具含了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三世;现在世,未来世,也是一样,并没有“定相”(——固定而不流动的时间定格可以被截止让它停顿)啊!
  标明所处地点位置的方向,也是这样;譬如:东、南、西、北。东方的东边更有东方;南面的南部更有南方!又例如:前、后,左、右,也是依此类推——所以说:名是假名——暂时借用以标识事物,然而“实相”正在其中!
  又例如:依、正二报,也是这样——例如:人的眼睛依附着头脑,头脑又依附在身躯之上;而人身体内的“虫”(各种微生物,如细菌),又各自以他们所依附的地方,而认为这就是他们所置身的“世界”。人往往总是将这具(平均约莫)五尺的躯体,执着为“我”,却不知道在这具躯体之中,固然还有着数量庞大,自以为“我”的生灵在呢!试问:有谁愿意承认,在我们体内,果然还有这么众多的“我”呀!佛经中说:「四大非有,五蕴皆空。」——这是由于它只是暂时用来形容称呼某种事物现象的“假名”,丝亳也找不着一个具体如其“名”称的完整独立“个体”。如果不执着于“空”(无)和“假”(设)而“实相”其实(本来一直)就在其中了。奈何人们总是随着业识流转,而不知道“回头”呢?世间的称(赞、)讥(讽、)苦(涩、欢)乐,各种言语上的赞誉或毁谤,只有“假(借一段时限、暂时昙花一现的)名(词、言句在彼此表达与理解的过程中因缘和合,被领受和判断,或许引发情绪,或者导引抉择)”,都不具有任何“实(际独立存在的具体不变性质,随时随着因缘转变而变质——可随个人理解和判断的差异而有不同反应和抉择,因而没有具体真实的意)义”。
  (声闻、缘觉)二乘圣人只能领悟到一切诸法的寂灭相,却未能体悟到“不可以言宣”——超越言语概念的真实之际,所以称为“声”闻根性——这是因为他们仅是通过听闻言语说法所表达的“实相”来领会实相的义理,并未能亲自证入“实(相真)理”的原故。就是我们见分上的“知觉性”。这比起一般凡夫,固然是已经超胜多多了!如果与诸大乘菩萨比较起来,他们确实又有“我执”已经破除而“法执”尚未除去的分别。就是我们执远离相分上的知觉性,还有着这不明白了然的地方在!
  《妙法莲华经》其实是为二乘回小向大的圣人说法。事实上虽然有些大根凡夫确实可以“顿(时领)悟”,但也还是必须“渐(渐)修(行)”。有如龙女那样的众生能有几个?如果(我们这些)博地凡夫、一般俗人竟然胆粗粗,敢敢“空口说白话”,夸言自己“对境无心”,冒冒然把这当作自己的境界、程度,便有一切放逸废弛,漫不经心的弊病!这一点不可以不知道!所以佛世尊在法华会上,对舍利弗尊者说:「止!止!不须说。我法妙难思!」诸法实相,本来无法用言语完全据实表达,只是勉强给它安个名词,称为:“实相”。对一切诸法有所分别,对立、计较,是一般凡夫常态的情见。到了说是“无分别”时,却还是难免又有着对“无分别”的执着!这也是凡夫一般常态的情见。总而言之,法法皆妙——一切诸法都微妙,皆不可说——都难以有限的言语具体表达形容,这就是所谓的“诸法实相”。

(以上这段解释此经以“诸法实相”为本“体”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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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△附录原文: 
妙法莲华经。此为一经之通名。(经之名字)。上来业已略释。至于名后之有体、宗、用、教。实为经前。五重玄义。尚须一一分别略释。以便行人有所领会。不至深浅莫辨。错误修持耳。

(上段总提五重玄义名目之关系)

何谓名后有体。因为名依体立。若无实体。则此名字。便无从安立。故继经题名字之后。再出此经之实体。此经以诸法实相为体。诸者,众也。诸法,即一切法。法,有法则轨则之义。此处法字。作样子解。举凡宇宙山河大地,森罗万象,飞潜动植。无不各有各的样子。所以诸法,就是形形色色。如口之所言。心之所思。这些样子。实相者,真实相状。不虚不假,不幻不妄,所谓本体也。有人问,前言名为假名。此处又言诸法实相。一假一实。不几于自相矛盾乎。不知世人于一切法。每执假名为实相。偏于有边。二乘圣人矫枉过正。视一切法。皆幻不实。则又偏于空边。所谓扶得东来西又倒也。经云。是法住法位。世间相常住。又云。治世语言。资生事业。皆顺正法。皆入实相。法法圆彰。法法皆妙。独怪世人分别心重。反把妙法。弄成不妙耳。而诸法之实相。固自若也。诸法实相。是现量境。不可揣测。不可分别。一经揣测分别。便成障碍。兹再设喻以明。即如世间世字。包括三世而言。有过去世。现在世。未来世。问者,隔也。即是此处非彼处。彼处非此处。此与彼隔。彼亦与此隔。互相间隔。不相融通。似乎确有定相矣。究实而言。过去世中,亦具过去,现在,未来三世。现在世,未来世,亦然。无定相也。方向处所,亦复如是。譬如东南西北。东之东更有东。南之南更有南。又如前后左右。亦照此例推。故谓名为假名。然而实相在其中矣。又如依正二报亦然。例如人之眼依头脑。头脑又依身。而人身中之虫。又各以其所依之处。而认为世界也。人每每以此五尺之躯。执着为我。而不知其中,固有大多数自以为我者在也。试问谁肯承认,吾人身中,果有如是众多之我乎。经云,四大非有。五蕴皆空。以其唯是假名。亳无名之自性。若不执空假而实相即在其中矣。人奈何随业识流转,而不知返耶。世间称讥苦乐,语言赞毁,但有假名。都无实义。二乘圣人只能悟到诸法寂灭相。未悟到不可以言宣。故名声闻根性。是以闻言会义未能入实理故。即是吾人见分上之知觉性。比诸凡夫。固已超胜多多矣。若比诸大乘菩萨。确又有我执已破。法执未除之分。即是吾人执远离相分上之知觉性。尚有此不明了者在也。妙法莲华经。实为二乘回小向大之圣人说法。然虽有大根凡夫顿悟。亦须渐修。如龙女者有几。若博地凡夫空言对境无心。遽然承当。便有一切废弛。慢不经心之弊。不可不知也。所以佛于法华会上。对舍利弗尊者言。止止不须说。我法妙难思。诸法实相。本不可说。强名之为实相耳。对诸法有分别。是凡夫之情见。无分别。尚有无分别之执着。亦是凡夫之情见。总而言之。法法皆妙。皆不可说。乃所谓诸法实相也。

(上段解释此经以诸法实相为体。)

  
∼《倓虚大师普门品讲录(白话译述)》系列5b
  
  ∼ 7.30.2020 威南 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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